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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护车新使命:揭秘非急救转运的暖心服务
发布时间:2024-06-11        浏览次数:9        返回列表
12月8日,一则关于山东省枣庄市救护车非急救转运主要用于转院和回家的视频引起网友关注。视频显示,在山东枣庄的一处停车场内,停满了救护车。拍摄者介绍,这些车辆都是非急救转运车,主要用于病人出院后转院和回家。对此,有网友表示,“这很正常,很多城市都有”。也有网友认为,“这是好事,方便了老百姓。”还有网友表示质疑,“救护车不是应该用于紧急救援吗?这样会不会造成资源浪费?”对此,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支振锋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也就是说,只有在执行紧急任务时,这些车辆才可以享有上述特权,否则不得随意使用。”支振锋说。据他了解,近年来,一些地方出现了非法改装、私自喷涂救护车等违法行为,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极大隐患,严重扰乱了正常医疗秩序。对于非执行紧急任务的救护车不得享受相关特权的规定,是符合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支振锋表示,对于救护车的管理和监督也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部门应加强对救护车的监管和管理,建立健全救护车管理制度,明确救护车的使用范围和条件,规范救护车的运营行为。还应加强对驾驶员的教育和管理,提高其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水平,确保救护车能够合法合规地服务于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